本报讯6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两名初中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一人不幸身亡。此事发生后,本报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并对此事的进展情况进行追踪。记者昨天获悉,此事在当事各方的协商下已经基本解决,死者一方获赔20.5万元,其中“不管”老师杨某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死亡学生的父亲杨丙祥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非常重视,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并由长丰县教育局、双墩镇政府出面协调。
据了解,第一次赔偿协议于6月21日初步定下来,但由于赔偿金额达不成统一意见,协议遂进行了修改。“不过,两次协议都认为杨老师负有责任。”杨丙祥说。
记者获悉,最终达成的协议对各方责任进行了划分:一、陈某负有责任,应承担费用50%,费用为10万元,因其家庭困难,暂付费用3万元,不足部分由吴店中学捐赠垫付,垫付的7万元不再要陈某支付;二、事发时的授课教师杨某负有重要责任,承担赔偿费用10万元;三、吴店中学负有一定责任,承担赔偿费用为7.5万元(含捐款垫付款7万元)。
“我们已经拿到了20.5万元的赔偿费,事情已经基本结束。”昨天下午,死者父亲杨丙祥告诉记者。
昨天,长丰县警方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知道当事各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警方不便进行评说。目前,此案仍然在调查之中,公布调查结果尚需要一段时间。
(本报记者 殷平 袁星红)
(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