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戴着口罩,微胖、中等身材的黑龙江男青年王某某,携带身份证以及合肥某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证明,来到建行合肥常青支行要求开立一类户。大堂经理询问开卡用途时王某某表示其开卡用于工资发放,要求开通手机银行,还要求开通网银盾进行大额转账。大堂经理耐心解释,表示手机银行转账基本可满足日常转账需求,如有大额资金转账需求,可到柜台办理。王某某一听,神色有些许慌张,马上表示要打电话问朋友,是否可以不开通网银盾。大堂经理立马察觉不对劲,觉得王某某此行为比较可疑,本人办理工资卡,为什么要询问他人。通过与王某某沟通,柜员发现客户对于开卡用途以及网银盾用途支支吾吾,讲不出所以然。于是,一边继续和王某某交流,一边通过手机查询“企查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查询该企业法人相关信息,并与法人取得联系,核实王某某是否为公司员工。从法人处得知,此人并不是公司员工,公司近日也没有开出工作证明。大堂经理了解此情况后,拒绝为王某某办理开户业务,并告知王某某虚假开户、账户出租是违法的,王某某听后悻悻地离开了。
通过此案例,常青支行工作人员会在日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合规经营理念,严防虚假开户,严格执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严把开户风险防范第一道关口,做好虚假开户业务的防范堵截工作,从源头处遏制反洗钱、账户出租、出售等业务风险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