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工作,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新市民的范围?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目前约有三亿人。
二、新市民金融保险服务的主要内容?
保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一)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
对新市民较为集中的行业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加强与工伤保险政策相衔接,发展适合新市民职业特点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业务,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保险保障水平。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
(二)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鼓励发展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助力政府部门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推动增加长租房源供给,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出租人责任险、承租人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长租市场发展;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能力。
(三)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
1.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学幼险、子女升学补助金保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
2.支持托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解决后顾之忧。
(四)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提高健康保险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加强与医保部门合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新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提升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群体中短期工、临时工较多的情况,加强保险产品创新,为新市民提供更加灵活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新市民所在企业,提供灵活、实惠、便利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商业健康保险品牌建设,提高新市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接受度。
(五)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加大新市民养老保障力度
1.完善新市民养老保障金融服务。配合地方政府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异地投保和快速理赔,满足新市民差异化养老需求。
2.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养老需求和特点,探索开发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六)优化基础金融服务,增强新市民获得感
1.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推动保险机构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优化产品设计,更好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
2.助力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等金融产品,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依法依规落实对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等机构的资金监管要求,助力维护新市民合法权益。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维护新市民金融消费者权益。
3.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推动保险机构根据新市民特点,在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APP)、营业场所设立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宣传讲解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防骗反诈、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增强新市民金融反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