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一位阿姨来到长江西路支行柜面办理转账业务,高柜柜员在办理时,客户要求存入现金然后想通过微信转账,在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客户并未绑卡且为第一次使用微信转账,于是与客户核对其转账用途,当询问到收款方为其网友且不认识收款人,并且转账金额达2万元,立即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进一步询问客户该笔资金的用途,客户称这些钱是要借给她的网友的,网友需要这笔钱去买电脑,现在网友要用,所以要转过去。柜员再次询问客户是否了解其网友除微信以外的联系方式时,因何原因不直接转给其银行账户,而是微信转账。客户称并无其他联系方式,网友只是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的。当客户在网点向网友询问联系方式时网友也是含糊其辞,具体个人信息并不知晓,甚至提出让客户换个网点办理。根据核实情况,柜员委婉拒绝了客户要求帮助微信转账请求,并提示客户一定不能轻易给陌生人转账,把类似案例的风险提示告知客户。
事件总结:
经过客服经理一再解释,客户连连点头赞同,客户立马表示自己暂时不转了,不应该在没有搞清楚网友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就轻易的把钱转出去,万一真的是受骗了,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并对工作人员的认真负费表示感谢。作为柜面人员,我们有义务需要帮助客户核实转账用途,把好客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