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现金”交易是未发生真实现金存取,而是商业银行利用现金业务方式和渠道为客户提供资金划转和转账服务,实现资金在不同客户账户间流动的“现金”交易。比如,客户在银行柜面提领现金后,当场再存入不同名账户。
“伪现金”主要是通过现金存取造成资金在非同名的个人或单位账户间转移,通常来说,交易金额较大,现金取出及存入时间间隔极短,存取金额之间存在一定关联。该类交易人为割裂交易链条,改变交易性质,造成大额交易错报和漏报、影响可疑交易的分析和甄别,使资金交易变得不可追溯,存在洗钱风险。
尽管银行机构已对“伪现金”交易进行整治,但仍有客户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伪现金交易。比如:从A网点取出现金,拿到B网点存入;当天取出现金,次日再存入等。手段更加隐蔽,难以当场识别。另外,在实际执行时,对“伪现金”交易的认定存在主观判断,也容易引发各类投诉。
毋庸置疑,在杜绝“伪现金交易”的道路上一定是困难重重,但是作为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协助金融监管部门监控资金的流向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一是要加强客户引导与沟通,提示能走转账的尽量转账,节约人力物力。二是要加强现金业务管理,对于大额的现金存取,要及时询问资金来源。三是加强对异常现金交易行为的客户身份识别,并严格录入代理信息。最后,对可疑现金存取业务要及时人工补录可疑交易报告。